明知他人已婚还与他人结婚该如何定性?
我认识一个人,他知道对方已经结婚了,可还是和对方登记结婚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想了解下这种明知他人已婚还和对方结婚的行为到底会怎么定性,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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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明知他人已婚还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重婚罪。简单来说,重婚罪就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这里需要解释几个关键概念。“有配偶”指的是男人有妻、女人有夫,并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而“又与他人结婚”,既包括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的法律上的结婚,也就是领取结婚证;也包括虽未经过婚姻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强调的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如果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那就不构成重婚罪。 对于重婚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表明,重婚罪是一种刑事犯罪,一旦被认定构成重婚罪,犯罪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从民事层面来看,这种重婚行为还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比如,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重婚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如果因为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明知他人已婚还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会被定性为重婚罪,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会在民事方面面临婚姻无效以及可能的损害赔偿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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