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我在商业活动中收了别人的贿赂,但在案发前就把钱退回去了。我现在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会不会还被当作受贿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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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受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受贿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对于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认定,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这里的“及时”,强调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后,因当时难以拒绝而收下,之后马上找机会退还或者上交,这种情况就可认定为不是受贿。 然而,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这意味着,如果是因为察觉到可能会被调查,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才退回款项,仍然会被认定为受贿。 在商业贿赂受贿的场景中,案发前退回款项也不能一概而论。若行为人在接受财物时,主观上有受贿的故意,并且已经为行贿人谋取了利益,即便在案发前退回款项,也可能构成受贿罪既遂。例如,企业高管收受了供应商的贿赂,为供应商提供了项目合作机会,之后因担心东窗事发而退回款项,这种情况下依然可能被认定为受贿。 但如果行为人在接受财物后,内心一直处于纠结状态,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内主动退回款项,司法实践中可能不认定为受贿。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观心态和行为的合理性。 所以,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认定,关键在于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受贿故意、是否为行贿人谋取了利益以及退款的时间和原因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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