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聚众哄抢罪的人数如何认定?

我最近了解到有个聚众哄抢的事件,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聚众哄抢罪的人数是怎么认定的。是只要多人参与就算,还是有具体的人数标准呢?我想弄明白这个问题,看看在实际情况中到底怎样才构成聚众哄抢罪在人数方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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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众哄抢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聚众哄抢罪,简单来说,就是聚集多人,公然抢夺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在法律认定中,人数是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对于聚众哄抢罪中‘聚众’的理解。‘聚众’强调的是聚集多人实施哄抢行为。这里的多人并非随意的几个人,通常是指三人以上(包括三人)。三人是一个基本的界限,只有达到这个人数标准,才可能符合聚众哄抢罪在人数方面的要求。这一标准是从犯罪行为的群体性特征出发确定的,因为只有多人一起实施哄抢,才会体现出聚众哄抢罪对社会秩序和公私财物安全的严重破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人数,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三人以上作为聚众的标准。 不过,仅仅人数达到三人以上还不能直接认定构成聚众哄抢罪。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这些人是否具有共同的哄抢故意。也就是说,他们要在主观上都有参与哄抢公私财物的意愿和想法,并且相互之间有一定的配合和协作。如果只是偶然聚集在一起,没有共同的故意,即使人数达到三人以上,也不能认定为聚众哄抢罪。 此外,哄抢行为的公然性也是重要的判断因素。公然性意味着哄抢行为是在公开场合进行的,不刻意隐瞒,是对社会秩序的公然挑战。只有同时满足人数、共同故意和公然性等多个条件,才能综合认定是否构成聚众哄抢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聚众哄抢罪人数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法官会根据案件的证据、各方的陈述等多方面因素,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聚众哄抢罪的构成要件,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这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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