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诈骗金额该如何认定罪?
我最近听说身边有人参与了诈骗活动,他好像是从犯。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从犯诈骗金额是怎么认定罪的。想了解一下,如果一个人在诈骗案件里是从犯,那怎么确定他要承担责任的诈骗金额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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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要知道什么是从犯。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而关于从犯诈骗金额的认定,一般来说,诈骗罪从犯的金额是按照诈骗财物的总金额计算 。并且只有主犯构成诈骗罪,从犯才会构成诈骗罪的从犯,因此诈骗罪从犯的认定金额也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在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从犯要对其参与期间团伙的全部诈骗金额负责,但量刑时会考虑其从犯身份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之,从犯诈骗金额认定比较复杂,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判断,同时从犯在量刑时会因为其从犯身份得到从轻、减轻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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