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如何判定的?
我和别人起了点冲突,当时场面有点混乱,我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我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寻衅滋事到底是怎么判定的,判定的标准和依据都有哪些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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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通俗来讲,就是一些人无事生非、肆意挑衅、随意骚扰他人或者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在法律上,对于寻衅滋事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着明确规定。
该条规定了四种情形属于寻衅滋事行为。首先是随意殴打他人,并且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这里的“随意”指的是没有正当理由,无缘无故地打人。而“情节恶劣”一般包括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
其次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比如长时间追逐他人,让他人感到恐惧;频繁辱骂、恐吓他人,对他人的精神造成严重伤害等都属于这种情形。
第三种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就是强行索要别人的财物;任意损毁、占用则是随意破坏或者占据公家或私人的财物。情节严重通常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财物价值较大,或者给他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等。
最后一种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故意制造混乱,导致正常的经营、交通等秩序无法正常进行。
只有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才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行为后 果等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