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我朋友因为和别人起了冲突,现在被怀疑涉嫌寻衅滋事罪。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是根据什么来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呢?是看他的行为表现,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考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寻衅滋事
  • #犯罪认定
  • #刑法规定
  • #公共秩序
  • #犯罪构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方面来看,在主体上,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比如一个17岁的少年,如果实施了符合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此罪。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是故意的。故意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例如,张三为了寻求刺激,故意去随意殴打他人,他心里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但还是这么做了,这就是主观故意。 客体上,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比如在商场这种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影响商场的正常经营,就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 客观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就是没有正当理由地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一般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致他人轻伤等情况。(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像一些人出于不良目的,长时间追逐、拦截他人,或者用恶毒的语言辱骂、恐吓他人,给他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等。(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例如强行拿走别人的财物,或者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等。(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在广场上故意制造混乱,导致人群恐慌、交通堵塞等情况。 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同时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此罪。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