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追偿权的管辖规则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最近公司涉及一起用人单位追偿权的纠纷。我们不太清楚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用人单位追偿权的管辖规则完全不了解,想知道在法律上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哪个法院才对这类案件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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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追偿权指的是当用人单位在对外承担了一定的赔偿责任后,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权向有过错的员工等进行追偿的权利。 关于管辖规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管辖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的用人单位追偿权纠纷案件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大多数这类纠纷会在基层法院进行一审。 在地域管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用人单位追偿权纠纷中,如果是向员工追偿,那么被告就是员工,一般应向员工住所地法院起诉;若员工的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样,就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及其他主体,比如劳务派遣单位等,同样按照被告住所地的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等在合同中有关于管辖的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来处理。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在用人单位追偿权纠纷中一般较少涉及专属管辖的情况。总之,确定管辖法院时,要综合考虑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以及合同约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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