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务行为单位承担责任后是否可以追偿?

我在单位执行职务时出了点状况,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单位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我很担心单位之后会不会找我追偿,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没有权利向我追偿,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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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职务行为中,单位承担责任后是否可以追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职务行为的概念。职务行为是指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员工是为单位的利益进行活动,单位从员工的职务行为中获得了利益,所以理应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这里的关键在于判断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意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后果,还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而重大过失是指员工没有达到一个普通人在相同情况下应有的注意程度,并且这种疏忽导致了损害的发生。 如果员工只是一般过失,单位通常不能向员工追偿。因为一般过失在日常工作中是比较难以完全避免的,要求员工对所有的一般过失都承担赔偿责任,会不合理地加重员工的负担,不利于员工正常开展工作。 但是,如果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单位在承担对外赔偿责任后,是有权向员工进行追偿的。不过,单位在追偿时也不能要求员工承担全部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追偿的比例。比如,要考虑员工的过错程度、工资收入、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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