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职务行为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工作中因为执行职务和别人起了纠纷,不太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要承担什么责任,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关于职务行为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哪些算职务行为,出了事责任该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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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里,职务行为是指工作人员以所在单位的名义,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员工按照单位的安排去做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首先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赔偿等责任。比如,公司的司机在执行公司安排的运输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了人,那么通常由公司来对伤者进行赔偿。 这里所说的“执行工作任务”,一般是指与员工的工作职责相关的活动。但判断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不能仅仅看行为的时间和地点,还要考虑行为的目的和性质等因素。如果员工的行为虽然超出了明确的工作职责范围,但该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也可能被认定为执行工作任务。 对于劳务派遣期间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一家工厂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了一名工人,这名工人在工作中因操作失误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一般先由工厂承担责任。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过程中有过错,比如没有对工人进行必要的资质审查等,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了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到职务行为中的委托关系,如果单位委托员工去办理事务,员工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就要根据合同的有偿或无偿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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