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是一个重要问题,它关系到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确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费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也就是说,抚养费不仅仅是孩子日常吃饭穿衣的费用,还涵盖了接受教育、看病就医等各方面的支出。 接下来,谈谈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例如,某人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那么他每月应支付的抚养费大概在1000 - 1500元之间。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收入不稳定,就可以参考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给付,这种方式适用于经济状况较好且有支付能力的一方,但实践中采用这种方式的较少。另一种是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或年为单位进行支付,这种方式较为常见,也更符合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此外,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最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如果子女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总之,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时,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同时,如果在后续生活中,出现了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情况,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