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还能要赔偿吗?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担心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我不清楚工伤赔偿具体有哪些标准和要求,也不知道申请赔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要赔偿,具体的赔偿流程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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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需要经过一定的认定和鉴定流程,且赔偿的具体内容和金额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 首先,关于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这些情形之一,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例如,某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这种情况就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其次,在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比如,职工因工伤需要住院治疗,那么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然后,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鉴定结果,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职工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就可以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最后,关于赔偿的申请流程。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工伤待遇审核申请,待审核通过后,相关款项将会下发至申请人手中。申请时需要准备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劳动能力鉴定表、病历记录、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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