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施工合同已解除?

我签了一份施工合同,现在感觉对方履行得不太好,我有点想解除合同。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要怎么认定合同已经解除了。是我口头跟对方说解除就算,还是要有什么书面的东西,或者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认定标准。
展开 view-more
  • #合同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认定施工合同已解除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就已经预先约定好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有权解除合同。比如,合同中约定如果工程延误超过一定天数,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出现工程延误达到约定天数的情况,发包方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这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遭遇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时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承包方明确表示不再继续施工,或者停止施工很长时间且没有合理理由,发包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催告后,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是没有支付,承包方就有权解除合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承包方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标准,经过整改也无法达到要求,导致工程无法正常交付使用,发包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解除合同的程序方面,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此外,如果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总之,认定施工合同已解除需要综合考虑解除的方式、条件以及程序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要严格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