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


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非常常见,了解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合同效力的体现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分别来详细探讨这两个问题。 首先,关于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例如,甲和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合同文本上,当甲和乙都完成了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这些行为,那么此时合同就成立了。又或者,甲虽然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交付了货物,而乙也接受了这批货物,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签字,合同也已经成立了。 其次,我们来看看合同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合同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二,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房屋,买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房款。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这些义务,对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 其三,合同具有变更和解除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事由,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在租赁合同中,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总之,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明确合同权利义务开始的重要节点,而合同的效力则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我们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