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的归属是一个在知识产权领域非常重要的问题,明确著作权归属能够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文化作品的传播和利用。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著作权归属的确定方式。 首先,对于一般作品来说,著作权通常归作者所有。这里的作者是指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例如,你独立完成了一部小说的创作,那么你就是这部小说的作者,依法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 其次,对于合作作品,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比如,甲和乙共同创作了一幅绘画作品,甲负责勾勒轮廓,乙负责上色,那么甲和乙就共同享有这幅绘画的著作权。 再者,对于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例如,某公司的程序员为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务开发了一款软件,该软件属于职务作品,如果符合上述特殊情形,那么公司就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 最后,对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比如,甲委托乙为其创作一幅肖像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归甲所有,那么这幅肖像画的著作权就归甲;如果没有约定,著作权则归乙。 总之,确定著作权的归属需要根据作品的创作情况、创作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合同约定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