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订合同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在2024年,确定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害赔偿责任,我们首先要了解“缔约过失责任”这一重要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明确规定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几种情形。该条指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对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这意味着一方并没有真正想要签订合同的意图,只是以订立合同为幌子,来损害对方的利益。比如,甲企业根本没有与乙企业合作的打算,但为了拖延乙企业与其他竞争对手签约,故意与乙企业进行长时间的合同谈判,导致乙企业错失了其他合作机会,甲企业就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也是常见的情形。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事实,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之后发现问题,卖方就应当对买方的损失负责赔偿。 “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判断是否属于这种情况时,需要结合具体的交易场景和商业习惯来综合考量。 当确定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后,赔偿范围主要是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订立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像差旅费、通讯费等;间接损失如因信赖合同会成立而丧失的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在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时,通常遵循因果关系原则。也就是说,一方的损失必须是由另一方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所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失与对方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那么就不能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在实践中,主张损害赔偿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缔约过失行为,以及自己因此遭受了损失。证据可以包括合同谈判记录、通信往来、费用支出凭证等。 总之,在2024年订合同过程中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的行为和损失情况,遵循因果关系原则,并由主张赔偿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