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家暴的性质?
最近家里气氛不太对,偶尔会有争吵和推搡的情况。心里很不安,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家暴?想具体了解一下,到底该怎么去判定家暴的性质呢?是从行为的严重程度,还是发生频率等方面判断呢?
展开


要判定家暴的性质,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量。 首先,从主体范围来看,家暴并不局限于夫妻之间,对子女、老人等其他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也属于家暴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都在其规制范围内。 其次,看表现形式。身体暴力方面,像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如果主观上有实施暴力的意图,客观上确实存在这些行为并导致受害者有实质性身体伤害,就可能构成家暴。例如,丈夫经常殴打妻子,造成妻子身体多处受伤,这就是明显的身体暴力家暴行为。 精神暴力也不容忽视。行为人主观怀有恶意,客观上长期进行谩骂、恐吓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使受害方因恐惧而顺从加害方意志,也属于家暴。比如,长期对家人进行辱骂,贬低其人格,给家人造成严重精神压力和伤害。 再者,从构成要件分析。实施的暴力行为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一定程度才认定为家暴。偶尔的轻微冲突可能不算,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就构成虐待。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还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总之,判定家暴性质要综合考虑行为主体、表现形式、伤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