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高空坠物赔偿责任的确定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有这样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能够明确具体的侵权人,比如有人亲眼看到是某户人家扔出的物品导致他人受伤,那么该户人家作为侵权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因受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医疗费就是受害者为治疗伤病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误工费是指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则是请人照顾受害者所支出的费用。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比如,一个行人在路过一栋居民楼时被一个不明物体砸伤,但无法确定是哪一户扔的东西。此时,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里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简单来说就是该建筑物中所有有可能扔出物品的住户。他们需要共同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这是为了在无法找到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对受害者进行一定的救济。不过,如果这些住户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事发时不可能实施侵权行为,比如有监控证明该户人家当时无人居住等,那么就可以免除补偿责任。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比如,物业没有在小区内设置警示标识、没有对建筑物的外墙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导致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发生,物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高空坠物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遇到高空坠物伤害事件时,受害者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