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我和对象结婚后,总感觉这婚姻有点不对劲。我听说有无效婚姻这回事,可不知道咋认定。我就想弄清楚,像我这种情况,啥样的婚姻算无效婚姻,要通过啥方式和标准来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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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其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张三在和李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那么张三和王五的婚姻就是无效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里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所以法律禁止这类婚姻。例如,表兄妹之间结婚,就属于无效婚姻。 (三)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登记结婚,那么该婚姻就是无效的。比如,男方二十周岁,女方十九周岁就登记结婚了,这种婚姻就是无效婚姻。 要认定婚姻无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并且,婚姻无效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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