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主债务如何认定,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我借了一笔钱给别人,写了借条。现在对方耍赖不想还钱,还说这不是主债务。我就想知道,借款的主债务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法律上有没有啥规定能帮我确定这笔借款就是主债务,让我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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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主债务认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则和依据。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借款主债务的概念。借款主债务就是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承担的按照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返还借款本金以及支付利息等的主要义务。 在认定借款主债务时,借款合同是重要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如果存在书面的借款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用途、借款期限、利息计算方式等内容,那么这些约定的内容所确定的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就是主债务。例如,合同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10万元,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5%,那么借款人到期返还10万元本金并支付5000元利息的义务就是主债务。 即使没有书面借款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以认定借款主债务。比如,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一定金额,并且聊天记录中双方明确是借款关系,那么这也能认定借款人有返还该笔款项的主债务。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借款主债务的范围可能会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有所变化。例如,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此时提前收回借款的权利和对应的还款义务也属于主债务的范畴。总之,认定借款主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借款人应承担的主要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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