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许可证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是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必备凭证。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遵循一系列特定的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需要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要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需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等。 然后是受理阶段。收到申请后,许可机关会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接着是审查阶段。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最后是决定阶段。许可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