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交通事故可以获得双赔吗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了伤去医院治疗,结果又碰上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让我的情况更糟糕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既拿到交通事故的赔偿,又拿到医疗过错的赔偿啊?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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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交通事故一般是可以双赔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所谓双赔,就是在交通事故中因侵权行为造成伤害,以及在后续医疗过程中因医疗机构的过错又导致损害,受害者可以分别向交通事故责任方和医疗机构主张赔偿。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交通事故和医疗过错属于两种不同的侵权行为,各自的侵权人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针对交通事故给受害方带来的身体和精神等方面损失的赔偿。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而医疗事故赔偿是患者在医院就医时,因院方过错或过失导致身体或精神损失所获得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这些规定确保受害者能因医疗事故获得应有的赔偿。 总之,两者不存在重合或竞合问题,所以在满足各自赔偿条件下,受害者能够获得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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