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诉讼法中‘多次’是如何认定的?

最近遇到个刑事案件相关的事儿,对‘多次’这个概念不太明白。想知道在刑事诉讼法里,到底怎么就算是‘多次’了呢?是有次数限制,还是有时间要求,还是其他什么标准呀?希望能给讲清楚点。
展开 view-more
  • #刑事诉讼
  • #多次作案
  • #法律认定
  • #逮捕期限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刑事诉讼法中,“多次”有着重要意义。 “多次作案”一般是指行为人在相当短期内持续进行了三次或者更多次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指出,“多次作案”就是三次以上作案。 从法律规定的实际应用来看,这一认定有着重要的程序影响。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5条第3款规定,对于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是因为多次作案的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相对较高,延长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有助于公安机关更充分地收集证据,以准确认定犯罪事实。 不过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多次,通常是指相同性质的危害行为的次数较多,并非同一行为人实施不同罪名犯罪简单相加算多次犯罪。而且目前没有犯罪是以多次作为犯罪客观方面唯一基本罪构成要件的,但在部分犯罪里,“多次犯罪”是升格犯罪法定刑档次的原因,也是成立该罪情节加重犯的条件之一。 不同犯罪类型对于“多次”的认定可能存在特殊规定。有些犯罪,即便仅发生两次违法行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也可能按多次罪行的方式累计金额,像抢劫和非法经营食盐等案件,若前次违法未受惩处,最后一次犯罪的金额会与之前累积计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