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效力如何确定?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各自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确定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效力,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协议的主体必须合法。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夫妻双方要能够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并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签订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协议的内容要合法。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协议不能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不能约定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要求。 再者,协议的签订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夫妻双方必须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婚内财产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虽然口头协议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有效,但在实践中,书面协议更容易证明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一般不需要办理公证,但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如果双方对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协议的效力。总之,确定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