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诈骗量刑金额如何确定?
我和别人一起参与了诈骗行为,现在不知道这个量刑金额是怎么定的。想了解下,在合伙诈骗的情况下,是按照个人实际分得的金额来量刑,还是按照整个诈骗团伙的总金额量刑呢?这个金额确定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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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合伙诈骗的量刑金额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规则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伙诈骗”,它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谋划、实施诈骗行为,通过分工协作来骗取他人财物。 对于量刑金额的确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整个犯罪团伙诈骗的总数额来认定。也就是说,不管每个合伙人最终实际分到了多少钱,量刑时主要依据的是他们共同诈骗到手的全部金额。这是因为在合伙犯罪中,各合伙人都对整个犯罪行为有参与和推动,都应对共同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不过,在具体量刑时,也会考虑每个合伙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比如,起主要作用的主犯,通常会承担较重的刑罚;而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处罚相对会轻一些。此外,如果合伙人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总之,合伙诈骗量刑金额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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