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店面归属权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店面的归属问题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要确定离婚后店面归谁,首先得明确这个店面的性质。简单来说,就是要看看它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店面是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的,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通常情况下,这个店面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时,该店面仍归婚前购买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要是店面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管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店面,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比如一方愿意放弃店面所有权,由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就按照协商结果来处理。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且和女方共同生活,法院可能会在店面归属上适当照顾女方。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出轨、家暴等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店面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这个店面就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另外,如果店面是通过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离婚后,对于尚未还清的贷款,也需要进行合理的分割。一般来说,获得店面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责任,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根据夫妻双方对店面的出资情况、店面的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总之,离婚后店面的归属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