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既遂与未遂该如何认定?

我之前遇到过一件事,有个人去偷东西,刚把东西拿在手里就被发现了,可有人说这算既遂,有人说算未遂。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盗窃既遂和未遂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下具体的判断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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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认定盗窃既遂与未遂对于判断犯罪行为的完成程度以及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来解释一下盗窃既遂和未遂的概念。盗窃既遂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后,成功地控制了被盗财物,并且使得财物的原所有人或占有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而盗窃未遂则是犯罪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控制被盗财物。 关于认定标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失控说”结合“控制说”来判断。“失控说”认为,只要财物的原所有人或占有人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构成盗窃既遂。例如,小偷偷走放在路边无人看管的自行车,自行车的主人已经无法对其进行控制,此时就可能认定为既遂。“控制说”强调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财物。如果行为人已经实际控制了财物,也构成既遂。比如,小偷将商店里的商品藏在自己身上带出商店,这意味着小偷已经实际控制了商品,可认定为既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盗窃既遂则按照盗窃罪的相关量刑标准进行处罚。比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具体案件中,认定盗窃既遂与未遂需要综合考虑财物的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因素。例如,对于体积较小、便于携带的财物,行为人将其藏于身上就可能构成既遂;但对于体积较大、难以移动的财物,如大型机器设备,可能需要行为人使该设备脱离原有的存放位置并处于其实际控制范围内,才构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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