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要如何撤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当涉及合同诈骗罪的案件,撤案相关事宜需要从多个方面来了解。 首先,撤案并不是随意就能进行的,它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情形,相关司法机关会依法撤案。 对于合同诈骗罪,如果是在侦查阶段,案件处于公安机关手中。如果发现有上述法定撤案情形,公安机关自己就会决定撤案。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并且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旦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就意味着案件撤销了。 如果案件已经到了审判阶段,那么撤案就相对复杂了。一般情况下,若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院会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不过,这需要通过严格的庭审程序来认定。所以,合同诈骗罪撤案要依据具体案件所处的阶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撤案条件以及如何进行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