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


侵占罪和盗窃罪都是涉及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犯罪对象来看,侵占罪的对象通常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比如说,你让朋友帮你保管一件贵重物品,结果朋友把这个物品据为己有,这就可能涉及侵占罪。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强调财物处于他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比如放在家里的财物、随身携带的物品等。 其次,在行为方式上,侵占罪是将自己合法占有的财物变为非法占有。也就是说,行为人一开始是基于合法的原因占有了财物,后来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意图。例如,帮别人保管财物的人,在保管期间产生了将财物据为己有的想法,并实施了相应行为。而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在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比如,小偷趁主人不在家,潜入屋内偷走财物。 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简单来说,区分侵占罪和盗窃罪,关键看财物一开始的占有状态以及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方式。如果是合法占有后转为非法占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如果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占有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