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如何进行区别?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对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点混淆。感觉这两个罪名好像都有使用强制手段的情况,想具体了解一下在实际案例中,到底该怎么准确区分这两个罪名呢?是从行为方式、造成后果,还是其他方面判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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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确实容易让人产生混淆,下面为您详细区分。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犯罪行为。 从侵犯的客体来看。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打个比方,正常的市场交易应该是你情我愿的,如果有人强行要和你做买卖,就破坏了这种秩序,还可能侵犯到你的权益。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也就是说,劫匪主要是冲着抢你的财物,并且可能在过程中伤害你。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这两个罪名的规定中能体现出来,各自保护的重点不一样。 接着看暴力强度。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不受限制,甚至可能出现使用故意杀人这种极端的方法来抢财物。而强迫交易罪的暴力一般仅限于造成轻伤的范围内。比如说,在强迫交易时,可能只是推搡、轻微殴打对方,让对方感到害怕从而达成交易;但抢劫时就可能直接用凶器伤人,不顾后果地抢夺财物。 威胁方式也有不同。抢劫罪的威胁通常需当面进行,一般通过言辞或者行动表达,而且威胁可能马上就转化为暴力。但强迫交易罪的威胁形式多样,还可以通过第三方传达,威胁的执行时间也比较灵活,既可以马上实施,也可以过段时间再执行。 另外,从客观行为表现来看。抢劫罪表现为强制夺取公私财物,就是直接把东西抢走。强迫交易罪则是强迫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等交易行为。比如,强迫交易罪可能是强买强卖,非要把东西卖给你或者非要你买他的东西;抢劫罪就是直接把你的钱或者东西拿走,没有所谓交易的“幌子”。 从主观意图上,强迫交易罪主要目的是通过强迫手段达成交易,虽然手段不正当,但还是有交易相关的想法。抢劫罪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完全没有交易的意思。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通过这些不同的规定,也能看出两个罪名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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