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债务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时债务的分配问题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子、开公司借的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债务,如果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来合理分配债务。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例如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因为这种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在离婚时,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行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离婚债务分配问题,双方应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债务的合同、借条、款项的用途证明等,以便在协商或者诉讼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债务性质和分配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