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在解答新婚姻法下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这个问题前,需要说明的是,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所以这里所说的新婚姻法相关规定,其实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 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只要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是尊重这种约定的。这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给了夫妻双方很大的自主空间。 如果双方协议不成,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有子女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可能会得到照顾。《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 另外,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是对恶意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行为的一种惩罚和对受损方的保护。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下离婚财产分配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原则,既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又保障公平正义,维护无过错方和子女等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