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该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我们有一套共同所有的房产。现在就很纠结这房子该怎么分,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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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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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房产的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夫妻共同房产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建造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房产分配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配。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孩子跟随一方生活,为了孩子的稳定生活环境,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但这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合理的补偿。对于女方权益的保护,在同等条件下,法院也会适当照顾女方。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配房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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