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配?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但没留下有效的遗嘱。现在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都对这套房子有想法,不知道该按照什么规则来分配,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到底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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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的分配将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遗产的分配原则,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各继承人能够就房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然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自己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等。总之,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分配要遵循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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