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我们有分歧。我们有一套婚后买的房子,还有一些存款,另外我爱人有一些婚前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考量因素。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协商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双方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就是有效的,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例如,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将婚后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比如,在有子女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可能会将房产等重要财产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此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