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公司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我们婚后一起经营了一家公司。现在就面临公司财产分割的问题,不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公司财产是怎么规定分割方式的,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分割办法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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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公司财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公司是在夫妻婚后成立或者夫妻对公司有投资等情况,公司相应的财产权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要根据公司的不同类型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且夫妻一方是该公司的股东,另一方不是股东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是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各自的股权比例。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将公司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由一方取得公司的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将公司进行清算,对清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是合伙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总之,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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