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债务如何划分?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但是我俩有一些债务,不知道这些债务该怎么划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划分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双方债务划分的具体规定,好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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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债务划分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因为不同性质的债务划分方式不同。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说,夫妻一起贷款买了房子,或者一起开了一家小店借的钱,这些都属于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如果有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还钱的责任。如果共同财产够还,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不够,或者财产是各自的,夫妻可以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出来,就由法院来决定。 夫妻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为满足个人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借的钱买了个人用品,或者婚后瞒着对方自己借钱去赌博,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对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由负债的一方自己偿还,另一方没有还钱的义务。 在实际处理债务划分时,如果双方对债务性质和划分有争议,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比如,证明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或者证明是一方个人使用的证据等。这样法院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判决。所以,在离婚时处理债务问题,一定要明确债务性质,按照法律规定来划分,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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