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内债务如何进行划分?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债务。明确婚姻存续期内债务的划分,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婚姻存续期内债务的划分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如果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借条,或者一方借了钱用于家庭日常的吃穿用度、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开销,这些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了房子,或者一方为了给家里买菜、交水电费而刷信用卡欠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在外面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做生意,但这笔生意并没有为家庭带来收益,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么在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投资是夫妻共同商量决定的,或者投资收益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债务的用途、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家庭的消费习惯等。同时,债权人在主张债务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院一般不会要求未举债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在处理债务时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但这种约定通常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有这样的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婚姻存续期内债务的划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夫妻双方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应当保持理性和沟通,避免因为债务纠纷影响家庭关系。如果遇到债务划分方面的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