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我和配偶的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打算离婚了,但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割。我们在买房时出资情况不太一样,而且房子还有贷款没还完。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会怎么分配,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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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证上有两个人名字的房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是平均分配。 接下来,我们分不同情况来看房产的分割方式。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你们可以自行约定房产的分配方案,比如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等。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是自愿、合法的,法律会尊重你们的约定。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一是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出资较多,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例如,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大部分的首付款,并且后续的贷款也主要由其偿还,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分割房产时给予该方一定的倾斜。二是婚姻持续时间。如果婚姻持续时间较短,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也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分配。三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对于还有贷款未还清的房产,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剩余的贷款由该方继续偿还,同时获得房产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根据房产的现有价值、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总之,房产证上有两个人名字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理。如果遇到具体的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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