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承人财产分割怎么分?


在了解第一继承人财产分割方式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第一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均等分割原则。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比如老人去世后留下了100万的遗产,有三个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况时,每个子女可以分得约33.33万。这体现了公平的理念,保障了每个继承人的基本权益。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分割。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例如,某个子女因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比较困难,在分割遗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比如有的子女长期和老人一起生活,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考虑适当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某个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却对老人不管不顾,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割。如果所有第一继承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一致的分割意见,那么就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比如有的继承人经济条件较好,愿意少分一些遗产给其他经济条件较差的继承人,这种协商结果在法律上也是被认可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各继承人之间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的分割协议,然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