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我和我爱人是吉林的,现在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共同财产该怎么分配。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清楚在法律上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划分这些财产的,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方式和相关规定。
展开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吉林,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其实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是双方协议分配。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自愿达成财产分割的协议。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分配财产,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照顾子女的原则,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会适当倾向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照顾女方原则,考虑到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会给予一定的照顾。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比如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还有一些财产可能涉及到他人的权益,比如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财产,就需要先进行析产,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再进行分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