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医社保可以要求加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有给员工买医社保。但我觉得扣了医社保后到手工资少了,就想跟公司商量不买医社保,让公司把这部分钱加到我工资里。不知道我这样的要求合不合法,公司会不会答应,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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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员工提出不要医社保并要求加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且不可行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社保,也就是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它们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医社保是其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意味着,即使员工主动提出放弃医社保,与单位达成不缴纳医社保而是加工资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旦被社保部门查实,用人单位会面临补缴社保费用、缴纳滞纳金甚至罚款等处罚。同时,不缴纳医社保对于员工自身也存在巨大风险,比如在生病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退休后不能领取养老金等。所以,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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