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共同债务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些共同债务,比如房贷、一些共同的信用卡欠款等。我不太清楚在离婚的时候这些共同债务是按照什么原则来分割的,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共同开办企业所欠的债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意味着,在分割共同债务时,第一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比如夫妻双方有存款、房产等共同财产,就先用这些财产去偿还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债务,那么问题就比较简单,直接用财产偿债即可。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所有的情况,那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担债务。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大部分债务,另一方承担小部分债务,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担。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分担达成协议,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双方经济状况相当,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平均分担债务;如果一方经济状况较差,法院可能会适当减少其承担的债务比例。总之,法院的判决会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