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内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对于婚内财产分割问题特别困扰。我们在婚姻期间有房产、存款等,不清楚这些财产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分割的,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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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原则。 首先,我们要了解“婚内财产”的概念。婚内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内财产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协商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协议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会照顾子女的权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倾向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同时,也会照顾女方的权益,考虑到在婚姻中女方可能在家庭事务等方面付出较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适当倾斜。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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