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我和我对象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这套婚前买的房子该怎么分割。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是按照出资比例分,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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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说,男方在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归男方所有。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房子一般会判给登记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需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不管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可以看作是双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如果出资比例不明确,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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