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或者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抚养情况等,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此外,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分割财产前,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可能需要进行专业的评估。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财产的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