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分割这方面完全不懂。家里有房子、存款,还有一些投资,不知道这些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到底该怎么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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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法律是尊重这种约定的。 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时会遵循一些原则,比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因为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以及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等方面来看,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照顾;同时也要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还有男女平等原则,即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比如房产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婚后产证加了另一半的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了,没有约定份额的话,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官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共同生活、一方是否有过错等,来确定分割比例。若没有加名,但婚后有还贷的,那么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部分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还贷、没有加名,那就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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