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只要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是认可的。如果协议不成,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在实际分割财产时,还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财产形式。例如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对于存款,通常是直接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投资,如股票、基金等,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价值和分割方式。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妻之间有这样的书面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分割财产。 总之,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在分割财产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