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挣的钱、一起买的东西等;而夫妻个人财产通常是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或者是一方因为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等有特定归属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平均分割。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情况,那么共同财产会大致分成两份,一人一份。不过,法院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适当照顾。比如,一方为了照顾家庭辞去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法院可能会在分割财产时倾向于给予这一方更多的份额,以保障其离婚后的生活。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通常还是归购买方所有。 在起诉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要先区分好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就由法院依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