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二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新婚姻法(这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框架下,二婚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 首先,要明确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你在二婚之前自己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你个人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仍归你个人所有。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你和二婚伴侣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你们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你们的协议来执行。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子时,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的所有权,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来进行判决。同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的倾斜,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财产份额。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二婚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