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债务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是指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当夫妻有共同财产时,先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偿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剩下的债务。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那么,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但投资收益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务通常就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一方在婚前的欠款,或者在婚姻期间因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所欠的债务,都与另一方无关。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该对债务情况进行明确的梳理和确认。如果对债务的性质和分割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债务的性质和分割方式。 总之,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分割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